这不是个愉快的题目。本来不愿写。但一经过那些路障就想写写了。
俗话说:“路见不平有人踩。”但我新搬入住的地方,路格外不平坦,而且都是人为设置的水泥条子。
小区的道路,一般来说车速不宜过快,包括学校里面也是一样。如果开车的人都能为行人着想,那么这路障就没有必要了。也不会存在说人民大学里面一博士被一横行霸道的太子开车撞死的事情了。我们这小区,不知是不是人的道德底线格外低的原因呢还是别的,拱起的路障格外多。每个路口的每个方向都有。小区里棋盘状的道路,丁字路三个,十字路四个,不怕咯噔死你。而且修路障的人很负责任,没有一点空隙。两边也延伸到粗砾的地面。我骑自行车向来不大注意,一不留神,就被路障给咯噔一下,搞得胯下生痛。而且晚上路灯也不大亮,分布出哪里是平地,哪里是路障,被害的叫苦连天。
从路障的事情,让我联想到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政府管理。管理水平差呢,就处处设限。哪怕下面民怨沸腾,也照样我行我素。一些限制性措施,就像那冰冷的水泥路障设在那里,一不小心,可能让你栽个大跟头。可是你栽的跟头一点不值啊,你没得到好处,设路障的人也没得到好处。
设限还得有配套措施啊,不能因噎废食。为了行人的方便是没错,可是不能就完全置骑车人的利益于不顾啊。设个路障是容易,但配套措施根本就没跟上。大概也从不会搞个听证。就这么自以为高人一等的修上了。结果路灯也昏暗模糊,路都看不清,更不要说路障了。有点像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立法的时候,家长不送适龄儿童上学是违法的。但好像儿童失学没有政府什么事。所以违不违法,儿童照样失学。因为生存权大于发展权。现在又要义务教育全免费。在为这一政策叫好的同时,也为其实施的可行性担忧。因为没有配套措施出来,好的政策会流于形式,甚至成为我们小区路障一样的让人痛恨的坏政策。
这路障又像是用法律去规范道德。中国大陆道德底线不断下滑,因此不得不用法律来代替道德。比如婚姻法规定不能有第三者插足。法律是底线,道德理应高于法律。但现在道德兜不住了,只能用法律来管了。所以人大天天都忙着立法,这也法律不完善,那里也是漏洞。就像这小区路障。设那么一两个就行了嘛,可是每个路口都得设,不留一点空隙,免得被钻空子。于是小区行车车速不能快本是道德范畴的事情(新交法都没有规定小区车速),被水泥路障像法律一样规定下来了。
每个人都会站在自己的立场想问题。要站到别人立场来想就难了。比如有什么人民大学博士(怎么又是人大博士,但愿是我记错了)提出增加外地人在北京居住的成本来限制北京人口。我说难怪有能力的人都不读博士,原来耻与这样的博士为伍。有人担心农村人进城会导致城市周边形成贫民窟。这的确是个问题,是个需要综合考虑的问题。但是限制措施,只会增加以后解决问题的难度。
管理者的弱智,从小区的路障就可以看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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