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郎咸平先生的《操纵》,感觉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社会,或者甚至在法制健全的社会,资本大鳄总是可以利用法律的漏洞,将中小投资者囫囵吞下,甚至连残骸都不剩。
郎咸平例举了五种典型性的资本图利大股东场景。
1.投资机构沽空或拉抬股价
所谓沽空,就是投资机构向经纪公司借股票,等过一段时间再还给它。投资机构赚这段时间的差价。因此沽空,就需要借之前放出某些股票利好消息,引起股价上涨。然后向经纪公司借入股票卖掉。再对那些股票放出利坏消息,股价下跌,再买入股票,还给经纪公司。这在香港股市是允许的,但在大陆不能沽空,只能拉抬股价套现。
郎先生举例了中国移动,联通,电信等香港上市股票。外国投资机构和银行接连发布利好消息,对这些股票充满信心,引起这些股票大涨。投资机构就卖掉高点的借入股票。然后又发布单项收费啊等坏消息,使股价下跌。再买入低点的股票,还给经济公司。这一高一低间,小股东被吃了一层皮。
2.国内庄家复杂的套利手段
除了拉抬股价等手段,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套利。
庄家拥有复杂的企业族,互相控制互相参股互相交易,因为组成的复杂,所以普通股东很难发现里面错综复杂的头绪。庄家通过低价格购入法人股,国家股(这两种股票在股市占很大比例,但不参与流通,价格很低)控股即将上市的A公司。然后用另一100%控股的B公司在A上市前大量买入A公司股票。上市后,让B公司投资C,D,E等公司,形成利好消息,股价上涨。B公司套现离开。
3.金字塔型侵吞小股东权益
这也是一个企业族。位于上层的控股企业A,为庄家100%控股。A投资B,占B的51%股份,B占C的51%股份,C占D的51%股份。D为上市企业。这样,A在D中的实际投资不过8%。利用这种关系,就可以有多种操作手法。A是庄家的100%控股的,而D占的股份最少,但还是可以遥控。于是它可以操纵D做出购买A的远超实际价值的产品,将资产往上转移。也可以将资质好的下层企业往上挪,而将资质差的企业交给D管理。几次倒腾,利益大部分被A企业占去。
作者举了印尼维佳佳家族企业,如何利用这种关系将中小股东利益转到自己家族的。维佳佳拥有亚洲纸浆纸张有限公司(APP)66.85%的股权,该公司下设很多子公司,如中国的APP中国集团公司。维佳佳家族还拥有全资的林场和银行。他把企业的钱存入自己控股的银行,再将钱无偿贷给自己的全资公司。让下层企业高价购买全资林场的产品。还通过层层担保,向世界各银行大举借债。先是离他近的公司A提供担保,下层公司B借债。然后,由下层公司B担保,下下层C公司借债,偿还上层公司B的债务。这样一直下推,由于是有限责任公司,它可以让最下层的公司直接破产,银行也不能追溯到维佳佳家族。而那些很下层的公司,他所占股份已经很少。利用这些方法,维佳佳成为《福布斯》杂志1999年第七位的富翁。
这种跨国的诈骗犯罪,很隐蔽,又利用法律的空子,很难有对策。
5.反金字塔方法
庄家拥有控制企业A较少的股份,A上市。下属企业B未上市,由庄家占大部分股份。通过A与B的不平等交易,将利润转到B。B可以向A借钱或多报采购费,B是未上市公司,不必披露财务状况。因此可以进一步将资产转移到庄家手中。
中小投资者就是庄家生吞活剥的食物,与狼共舞,看你是否机灵了。养着你们,只是为了将来有食物吃而已。
如非注明转载, 均为原创. 本站遵循知识共享CC协议,转载请注明来源